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16-05-16 瀏覽:7879
深建市場〔2016〕15號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2016年深圳市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住房和建設局,寶安區建設局,各新區城建局,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
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已進入沖刺階段,5月份住建部檢查督導組將來深進行專項檢查。為進一步鞏固行動成果,做好迎檢工作,我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制定了《2016年深圳市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深圳市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已進入沖刺階段,為進一步鞏固行動成果,嚴厲打擊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545號)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范圍內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以及掛靠等違法行為,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成果,切實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氛圍,促進我市建筑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整治工作內容
(一)整治時間:2016年5月11日至5月30日。
(二)整治范圍
市局選取30個在建工程,各區(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城建局)自行選取轄區內20個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是保障性住房、城市軌道交道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進行檢查整治。
(三)整治內容
1、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發包行為;
2、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
3.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于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
4.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2016年5月11日-5月15日)
1.各區(新區)住房和建設局(城建局)依據本工作方案,開展相關檢查、整治工作,指導、督促區管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監督檢查。
2.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對本單位進行自查自糾的同時,還要督促建設項目的專業承(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并負責匯總本企業和建設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的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及自查表(見附件1)。
3.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按照受檢材料目錄(見附件2),認真準備受檢材料,由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收集整理,統一存放于施工現場,并隨工程進度補充相關資料。
4.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自查表中要明確本單位是否存在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問題,凡是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要在自查表中詳細寫清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及整改情況。不按要求填報自查自糾報告和自查表的單位,市、區住房和建設局將列為重點檢查的項目和單位。
(二)實施檢查階段(2016年5月16日-5月30日)
市、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在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施工企業的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一是對有群眾舉報的項目,對勞務工欠薪常發的項目,列為檢查重點。二是對排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企業,要對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項目進行檢查。三是對排查中發現存在問題的項目,要跟蹤檢查,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各區(新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匯總、收集企業自查表及受檢材料(見附件1、2),并應當于2016年5月30日前將這些資料,連同蓋局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查處基本情況表》(附件3)送交市局市場處(聯系人:陳斌,電話:8378831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是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市、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開展。
(二)重點檢查,從嚴執法。市、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要遵循“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進行處理。對不提供有關材料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各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有關情形予以認定違法行為。
(三)統籌兼顧,鞏固成果。市、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溝通聯系,統籌將集中整治行動與健全建筑市場誠信體系、招投標管理、資質資格管理、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工作合力,務求取得實效,進一步鞏固“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工作成果。
(四)及時反饋,總結通報。各區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在此次行動中遇到問題要及時反饋市局。同時,為迎接上級檢查,各區局要對質量治理兩年行動中涉及轉包違法分包的內容進行全面總結,主要是本區工作情況、取得成效、目前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建議。工作總結應于2016年5月12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局市場處(聯系人:陳斌,電話:83788314,政務郵箱:dongliang@szjs.gov.cn)。要建立健全情況通報機制,未按本方案要求報送材料的,市局將進行通報。
附件:1.《深圳市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集中整治行動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