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08-23 瀏覽:3109
為防范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深圳市建設局要求,作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各方責任主體,各施工、監理、建設單位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建筑和燃氣行業“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從
深圳市建設局指出,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和企業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制度。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全市正在開展的“清無”行動,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一律禁止承接工程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對企業三類人員達不到要求的,特別是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數量達不到要求的,一律責令限期改正,堅決將素質低下、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隊伍和人員清除出深圳市建筑市場。
深圳市建設局強調,今后,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重大事故,要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