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10-17 瀏覽:3395
這次質量執法檢查的范圍及內容包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監管情況、建設各方質量行為情況、工程實體質量情況,涉及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等方面,覆蓋工程建設全過程。通知要求立即行動,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在10月15日前對本地區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市政橋梁工程以及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房建工程開展全面檢查。省建設廳將根據各地區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各地級以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10月20日前將本地區工程質量評價報告(含各級指數原始數據、計算書)連同本次專項檢查的情況、目前主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等報送我廳建筑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