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建筑業協會 信息提供日期:2005-11-01 瀏覽:3283
意見分為八個部分,分別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發揮規劃調控作用”“完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優化公共交通運營結構”“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優先使用權”“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業改革”“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意見指出,我國土地資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眾收入水平總體還不高,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發展和交通發展的實際,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舉措。
意見要求,要通過科學規劃和建設,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優化運營結構,形成干支協調、結構合理、高效快捷并與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公共交通系統。要進一步放開搞活公共交通行業,完善支持政策,提高運營質量和效率,為群眾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經濟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要充分發揮公共交通運量大、價格低廉的優勢,引導群眾選擇公共交通作為主要出行方式。
意見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公共汽(電)車,有序發展城市軌道交通,適度發展大運量快速公共汽車系統。鼓勵社會資本包括境外資本以合資、合作或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公共交通投資、建設和經營。推行特許經營制度。對城市公共交通提供財政支持,規范補貼制度。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