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2-09 瀏覽:1028
市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建筑工務署,前海管理局,各區(新區)住房建設局、深汕特別合作區住房建設和水務局,市質監站、市市政站,各有關單位:
為有效指導全市在建工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復工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穩妥有序開展復工,根據《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實施企業復產復工報備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市住房建設局編制了《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指引》,現予以印發。請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務工程等在建工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深圳市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指引
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疫后恢復組
2020年2月9日